近日,江西省高院通报一起男子找女同事冒充妻子办离婚的案件。李某和妻子韩某结婚多年,膝下无子,一直想离婚的他在妻子不知情下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后,向韩某送达法律文书未果,起诉书上的电话也无人接听。经沟通,李某又向法院提供另一联系电话,女子接听后自称“韩某”,具体意见开庭再说。开庭时“韩某”迟迟未到且联系不上,法院实地寻找才发现韩某对离婚毫不知情。经多次警示,李某承认第二次提供的电话其实是同事王某的。法院认为,李某为了离婚提供虚假信息,串通他人冒充被告,妨害司法程序。李某行为已经构成妨害民事诉讼,决定对其拘留十日、罚款两万元。
来源:@时间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