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在校大学生运输毒品3.5千克,一审被判无期
时间 • 2025-12-04 00:06:19
运输
毒品
被告人
攀枝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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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加强禁毒法治宣传教育,在“6·3”“虎门销烟”纪念日之际,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许某运输毒品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许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邀请了当初参与庭审的攀枝花学院的学生到场旁听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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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7月中旬,被告人许某(系在校大学生)通过QQ群与毒贩(信息不详)取得联系,该毒贩让其运输毒品,被告人许某同意。双方谈好价钱后,许某根据毒贩指示途经昆明等地,来到中缅边境附近接到毒贩送来的装有10包伪装成食品的毒品海洛因疑似物的黑色双肩包。尔后,被告人许某携带黑色双肩包在毒贩的安排下,途经云南省祥云县等地于7月19日到达永仁县。7月20日,被告人许某在永仁县三合足浴宾馆乘坐云EZ2097“滴滴”车前往攀枝花市东区,当车行至攀枝花市田房检查站时被公安民警查获。
经检查,从许某随身携带的黑色双肩包内查获10包伪装成食品的毒品海洛因疑似物共计310颗。经过称量,净重3504.71克。经鉴定,许某携带的海洛因疑似物中均检出海洛因成分,海洛因含量在29.68%至37.42%之间。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许某受人雇佣,将装有3504.71克毒品海洛因的黑色双肩包从云缅边境运输到攀枝花市后被公安机关挡获,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根据许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有关条文,遂作出上述判决。
此次宣判活动旨在让更多的大学生认清毒品危害、抵制毒品侵蚀、远离毒品犯罪,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图据法院)
周新丽红星新闻记者江龙
编辑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