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拾得手机一晚转走一万七,被判盗窃罪获刑5个月

时间 • 2025-12-01 1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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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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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手机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拍照、上网、转账、申办业务……但同时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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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图文无关

3月29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近日起诉了一起拾得他人手机非但不还,反而利用手机相册内身份证及银行卡信息,将失主支付宝内人民币转至自己关联账户的犯罪案件

手机相册存这些信息,一晚上被转走一万七

2018年11月10日傍晚,成都市一女子罗某某途经金牛区某巷时拾得了何女士遗失在路边的手机一部。将手机打开后罗某某发现,这部手机不仅没设密码,在微信内还存有零钱一万多元。

受到金钱的引诱,罗某某不仅没有联系失主归还手机,反而起了贪念。当晚,罗某某利用何女士存放在手机相册内的居民身份证、银行卡照片信息,修改其支付宝支付密码,并使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向自己男友的弟弟李某某进行了多笔转账。

后据统计,案涉转账金额共计17481元。

犯盗窃罪女子获刑五个月

近日,金牛区人民检察院将罗某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查明,该案被告人罗某某因该行为被认定为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检察官表示,互联网消费时代的发展使手机移动支付等方式给大家带来便捷的消费体验,但对广大市民来说,资金安全问题也越来越不容忽视。

在本案中,何女士正是因为手机未设置密码导致罗某某轻松打开手机,获取了其相册内未加密的身份证、银行卡等私密信息,让罗某某找到了窃取何女士支付宝内钱款的办法。

检察官提醒大家,应当设置手机密码使其为资金安全上第一把锁,同时,手机内不要存放与资金安全有关的身份证、银行卡、密码等信息,如有必要也应进行加密处理,支付宝等大额支付APP尽量不要保持随时登录的状态,多管齐下提高资金账户的安全系数。

任立君郭凤雏红星新闻记者陈柳行

图据视觉中国

编辑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