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款超500万元!成都第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办结

时间 • 2025-12-04 22:22:49
赔偿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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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那损害生态环境了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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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下午,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成都办理第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目前,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与吕顺体污染环境案部分损害赔偿义务人已就生态损害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并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书,目前赔偿金额已全部到帐。至此,该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经多方努力取得实质性成果。据悉,该案是2018年9月出台的《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后,成都市办理的第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时间回溯到2017年10月至11月期间,吕顺体负责的成都益正环卫工程有限公司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分别从都江堰市中亚有机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晨光亚克力塑胶有限公司及刘某处承接含危险废物甲基丙烯酸甲酯、甲苯、苯乙酸等物质的生产废水总计224.525吨,并安排公司员工肖某、董某某等人伙同蔡某将危险废物直接排放至彭州市南部新城水井,导致城市污水管道出现易燃易爆、二次污染等重大安全隐患,同时危险废物沿污水管网进入青白江,造成下游水体污染,使青白江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地表水生产停产。

在该刑事案件侦办与起诉审查期间,根据相关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向本案中的成都益正环卫工程有限公司、成都晨光亚克力塑胶有限公司、爱思特(成都)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市中亚有机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和在本案中实施污染环境行为的主体提出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并指定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该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具体工作。

根据前期彭州市政府已先期代为处置的清除污染费用、应急处置费用,综合考虑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修复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等合理费用,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于今年5月10日与部分赔偿义务人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并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书。

其中,黄某某赔偿200万元,成都晨光亚克力塑胶有限公司赔偿50万元,薛某赔偿50万元,都江堰市中亚有机玻璃有限责任公司150万元,唐某赔偿50万元等,赔偿金额共计508.6万元,目前赔偿金额已全部到账。

据悉,下一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将代成都市政府对吕顺体污染环境案所涉及的生态损害赔偿义务人爱斯特(成都)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将219.16吨未经处理的浓缩污泥倾倒至光华大道和三环路污水井)启动赔偿程序。

红星新闻记者李彦琴

编辑陈怡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