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洋集团1.8亿股新网银行股权将拍卖,法定代表人9次被限高

时间 • 2025-11-10 04: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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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巨洋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洋集团”),在四川省泸州市可谓名声赫赫。其旗下有川南首家超五星级酒店——泸州巨洋国际大饭店,还打造了被誉为“川南旅游文化新地标”的中国酒城大剧院。

11月11日,红星资本局发现,巨洋集团持有的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网银行”)6%的股权(18000万股),近期将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与此同时,该集团法定代表人马开贵已9次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其中有5次是由于房屋租赁纠纷。

巨洋集团到底发生了什么?

1.8亿股银行股权将拍卖

打6折仍无人问津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巨洋集团持有的新网银行6%股权(18000万股)将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拍卖,处置单位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时间为12月6日11时至12月7日11时(延时除外)。

此次拍卖原定于5月17日进行首次竞拍,但因被执行人提出异议,该场拍卖被法院撤回。拍卖被撤近半年后,该标的才重新挂网。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上一轮拍卖评估价为5.184亿元,而起拍价为3.63亿元,相当于评估价的7折。而此次重启拍卖后,其评估价为3.22亿元,起拍价为3.22亿元,相当于最初评估价的6.2折。

不过,虽然给出了“骨折”力度的折扣,但截至红星资本局发稿,尚无人报名参与竞拍,仅有18人设置提醒,433人围观。

对于股权拍卖,新网银行曾表示,此次拍卖为股东自身事项,与新网银行无关联。而且因股权占比较小,巨洋集团无银行董事监事席位,未参与新网银行经营管理,不会对银行经营产生影响。

涉及融资租赁纠纷

法定代表人9次被“限高”

据了解,这起拍卖源于巨洋集团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兴金融”)的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对于该纠纷的详情,红星资本局拨打长城国兴金融的相关电话。该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集团有要求,暂时不能接受采访”。

不过,根据法院的裁判文书来看,2018年7月20日,长城国兴金融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冻结四川巨洋假日饭店管理有限公司、巨洋集团公司、四川省巨洋兴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黄晚星、喻小春、喻鹏飞银行存款532,036,207.43元。不足部分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裁判文书截图

但是,被执行人未全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18年7月26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持有的新网银行6%的股权(18000万股)。由于该集团未履行法院判决,2019年4月16日,其法定代表人马开贵被“限制消费”。2021年3月,法院又依法做出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所持有的新网银行1.8亿股股份。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这已经不是巨洋集团第一次成为被执行人了。根据天眼查APP显示,其法定代表人马开贵被法院9次列为限制高消费,其中有5起涉及房屋租赁纠纷。此外,从巨洋集团涉及的法律纠纷来看,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比例为20.69%。

马开贵9次被限制高消费

曾发行6亿元公司债

多年未公布业绩,多次被监管警示

巨洋集团为何未履行法院判决?截至红星资本局发稿,该集团尚未给予回复。

官网显示,巨洋集团1992年诞生于四川省泸州市,正式组建于2003年1月。目前,巨洋集团下属43家子公司,包括15家星级饭店、4家房地产公司、3家准金融机构等,在职员工近3000人。

该集团注册资金10180万元人民币,股东分别为喻小春(持股94.51%)、黄晚星(持股4.16%),喻鹏飞(持股1.23%),汪阳(持股0.1%),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均为喻小春。不过,今年3月24日,喻小春退出集团高层,由马开贵担任法定代表人。

天眼查APP显示,巨洋集团公布了2014年至2017年(1至6月)的营业收入,2017年上半年公司营业额为14.64亿元。

2016年12月,巨洋集团(历史名称“四川省巨洋酒店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6巨洋债”(债券代码:145280),发行总额6亿元,票面年利率6.9%,该债券于2017年1月在上交所挂牌转让。

但此后,巨洋集团未按规定披露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2018年至2020年中期报告。2020年7月29日,中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对时任执行董事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喻小春及其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1年7月9日,上交所也发布纪律处分称,按照相关规定,巨洋集团应当于2021年4月30日前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但其未能按时披露,且至今仍未完成披露。此外,2018年以来,巨洋集团因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已多次被上交所实施监管警示等措施。但拒不整改,且再次发生同类型违规情形,违规情节严重。

巨洋集团及喻小春曾回复上交所称,因巨洋集团经营状况恶化,未能聘请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故无法按时披露年度报告。但对于这样的申辩理由,上交所认为不能成立。最终,上交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四川省巨洋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时任执行董事暨实际控制人喻小春予以通报批评。

红星资本局搜索上交所官网,并未找到巨洋集团披露的任何一份财报。不止如此,该公司的官方网站信息也已经很久没有更新,最近一条信息发布的时间为“2018年12月8日”。2018年之后,巨洋集团少有公开信息。

红星新闻记者李伟铭李晨

责编任志江编辑陶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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